法律分析: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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