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拿自己进行注射预防针的各种证据如交费的,以及拿药的处方到进行打预防针的单位。当然也可以通过自身有效的身份证明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补办,因为所有单位在注射预防针后都在电脑系统上进行有详细的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Copyright © 2019- ora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