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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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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否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是否还在原住所地。如果对方已经离开原住所地,而原告还在原住所地,那么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经离开原住所地,知道对方在哪个城市但是不清楚具体地址,可以委托律师去查一下对方的居住、暂住信息,看看是否对方有办理过居住证、暂住证,可以通过这些来确定对方是否已经形成了经常居住地,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第三,完全不清楚对方在哪住,原告可以在对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如果不知道户籍地的,可以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

一、女方户籍成都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与辖区之间的联系而确定的管辖。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的户籍与确定管辖无关,只要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广州;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住所地是广州;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经常居住地是广州,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是广州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

二、离婚诉讼时间对方已经离家出走两年了为什么

地域管辖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样,也可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原告享有选择权,如果对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或已经失踪,那自然只能到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级别管辖上,一般由基层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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