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构成介绍卖婬罪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构成介绍卖婬罪的基本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构成介绍卖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健康和社会保障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就故意卖淫嫖娼,构成犯罪;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16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性病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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