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在此期间您无法回家。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核对笔录的权利。
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8、参加庭审的权利。
9、辩护权。
10、反诉权。
11、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12、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13、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14、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5、申诉权。
16、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刑事拘留后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实际上不仅是刑事拘留,即便因为违法行为被机关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间也不能随便回家,但是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不过,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委托家属找辩护律师的,辩护律师可以同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拘留的人有权被送拘留所或者遣送出境。因此,在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可以回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在拘留期间回家。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所可以要求被拘留的人签署相关文件,同意离开拘留所回家。但是,即使被拘留的人同意回家,他也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回到拘留所。
结语
刑事拘留是一种自由的强制措施,最长时间为37天。在此期间,被拘留的人无法回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在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被拘留的人在此过程中,有获得法律帮助、委托辩护人、申请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此外,被拘留的人还有核对笔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参加庭审、辩护权、反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以及申诉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八十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拘留所条例(2012-02-23) 第十五条 拘留所应当根据被拘留人的性别、是否成年以及其他管理的需要,对被拘留人实行分别拘押和管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进行。
拘留所条例(2012-02-23) 第二十四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有新的违法犯罪嫌疑的,拘留所应当报告拘留所的主管机关处理;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收拘前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或者报告拘留所的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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