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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失踪,父母是否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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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宣告失踪,并由财产代管人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法律分析一、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不抚养怎么办1、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孩子应当由另一方抚养,但是失踪的一方仍然有抚养未成年的义务,另一方可向申请宣告失踪。失踪方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离婚后,孩子不抚养怎么办拓展延伸解决离婚后父母失踪不抚养问题的有效策略解决离婚后父母失踪不抚养问题的有效策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施。首先,建议寻求法律援助,如委托律师或咨询法律机构,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其次,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案,如机关或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寻求他们的协助和介入。此外,可以通过社会媒体、寻人启事等方式扩大寻找父母的范围,寻求社会的帮助。同时,要保持与子女的联系,并及时向提供相关证据,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如果实施上述措施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程序的支持,如申请监护权变更或要求强制执行抚养义务。通过综合运用这些策略,可以提高解决离婚后父母失踪不抚养问题的成功率。结语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不抚养,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解决:一方应抚养孩子,可向申请宣告失踪,并由财产代管人支付子女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妥善管理失踪人财产,支付其欠款和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若上述措施无效,可考虑法律程序支持,如监护权变更或强制执行抚养义务。综上所述,通过综合运用这些策略,可有效解决离婚后父母失踪不抚养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2种观点: 应当由孩子母亲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亲死亡的话,那么就由其母亲抚养,若母亲没有抚养能力的,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或者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3种观点: 离婚以后找不到人可以向起诉索要抚养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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